近日,一宗由“假学历”引发的劳动纠纷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。当事人吕某持假文凭、假资质证书,骗取一家公司与其签订《高级技术人才聘用合同》,并获得税后年薪54万元的优厚待遇。后经查实学历造假,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,并要求索赔损失并返还工资共计236万。从法律角度来看,这是一起普通的劳动纠纷案件。但从教育角度来说,却足以引起人们的反思。
“学历造假”因何如此猖狂?
从几年前唐骏“学历门”事件,到如今吕某的案例,虽然看似是“不劳而获”的人性作祟,但从客观来说其实是在激烈的竞争中,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手段。同时,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学历、文凭的过于倚重,也助长了“文凭价值大于技能本身”这样一种本末倒置的观念长期存在。然而,真正的罪魁祸首不是持有假学历的学生,而是利用各种虚假宣传或低价“诱惑”学生犯错的不良机构。
近年来,由于国家的严格管控,使此前出现过的高等院校违规操作行为得以遏制。但一些社会上的所谓教育机构,却打着各种招牌对假文凭大肆宣传。地铁广告、QQ弹窗及网页上,大量充斥着“要真学历不,1980元来一个呗”之类让人啼笑皆非的广告。不法机构兜售文凭的行为,将本应关系到学生安身立命的教育贬低的一文不值。如果1980元就能让自己获得好工作、高薪酬,还有几人愿意花上若干年时间寒窗苦读?
对于这种学历乱象,有关部门不能完全依赖于行业的自我约束。除了对正规院校的管控,国家是否应出台相应的政策,对教育行业中的不良机构予以惩处?是否应该设立独立的观察机构对教育行业进行监控,杜绝这样的行为?说到底,“制假”、“贩假”都是利益驱使,如果没有正面强硬的措施, 恐怕难以对不法者施以震慑。
技能提升应成为人们获取文凭的主旋律
在笔者看来,让学历教育得以健康发展,除了有关部门要打击文凭造假之外,优质的教育机构还应肩负起对学生的引导责任。在互联网科技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便利的今天,通过网络教育获取国家承认的文凭学历的情况非常普遍。为了让人们更好的明确人们对“文凭”的态度,被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公服体系——弘成学习中心的老师每次面对学生咨询或报名时,都会详细向学员解读报考政策,告诉他们如何辨别真假学历、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专业,以及采取怎样的学习策略等等。更重要的是,要让他们知道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学有所获,将知识变成自己的一技之长。这样的行为也是在用实际行动告诉学生,用汗水和勤奋换来的真文凭与真本事,比“一纸空文”的假文凭实在的多。
当前,我国人才从“知识型”向“技能型”的转变已经势在必行,“学历造假”也会越来越站不住脚。但对于人们的引导,光靠教育单位还远远不够。只有激发人们对技能提升的渴望,社会、企业更加理性的看待文凭,才能让“假文凭”失去市场,也才能让“偷鸡不成反蚀米”的闹剧不再重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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